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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 诚聘“巴渝学者”
         情况简介  
重庆交通大学创办于1951年,现有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7个、工程硕士学位培养领域6个、高师硕士专业学位3个、普通本科专业44个,并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资格;是一所专业覆盖工、管、理、经、文等学科门类,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的多科性大学。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在我校桥梁与隧道工程学科设立“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根据我校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诚聘桥梁与隧道工程“巴渝学者”特聘教授1名,欢迎海内外学者应聘。
我校是全国最早设立的桥梁与隧道工程三个院校之一。经过近50年的建设,本学科已发展成为一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显著行业特色,并在同行业有重要影响的学科。本学科1985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3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06年1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点,学科与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及相应的博士后流动站建立有长期人才培养合作关系,培养社会急需的桥梁与隧道工程建设人才。1998年被批准为“交通部重点学科”,2000年被批准为“重庆市重点学科”。本学科拥有一支稳定的、水平较高的师资和科研队伍。其中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重庆市首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近年来,本学科主持、参加完成了一大批国家、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各一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励数十项,发表论文数百篇,出版专著和教材多部。本学科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其中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主要研究方向:
1.大跨径桥梁设计理论与过程控制;
2.桥梁新材料、新结构与新技术;
3.长大公路隧道设计理论与监测技术;
4.桥梁深基础研究。
 
          招聘原则  
(一)注重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培养和引进相结合;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竞争择优、宁缺勿滥
          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道德高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
(二)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四)胜任本学科核心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五)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六)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七)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拼搏奉献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八)身体健康,聘期内每年能确保在学校工作9个月以上。
          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及要求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应履行市教委规定的以下岗位职责,同时应按不低于学校校聘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一级岗位的业绩标准进行考核。
(一)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至少担任一门本科课程教学任务;
2.主持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
3.领导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
4.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二)岗位业绩考核标准(以下第1条为必备条件,第2、3、4条中需同时具备两条)
1.每年指导有博士或硕士生,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100学时(含指导研究生或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但必须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以上,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
2.两年内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项目等)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研课题3项,或主持有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并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3.两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6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有2篇以上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或两年内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6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一级学报上发表2篇以上)且出版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本专业学术专著(不含教材)1部;
4.两年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教学、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学会奖不计入)。其中省部级科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为前3名),二等奖(排名为前2名),三等奖(排名为第1名)。
(三)考核办法及要求
1.对以上2、3、4项业绩的考核,可以参照学校《校聘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岗位业绩考核及科研积分核定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量化考核。但聘期(2年)内科研积分至少应达到2800分;
其中:聘期内,同一论文先发表在学术刊物后被收录(含2个以上检索机构收录)、或同一成果先后获2次以上的科技(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核定积分,不重复计算。
2.受聘人员必须在学校指导下组建学术梯队或研究团队,其科研项目、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必须有本学科2名以上青年教师参加。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取校内推荐和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候选人。
(二)工作程序
1.学校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方式,面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并接受校外人员的申请;同时各基层单位组织教师个人申报;
2.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由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发规处、校工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评议;
4.学校学术委员会或校内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并公示;
5.校务会审定后,报市教委审批;
6.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颁发聘书。
          待遇  
(一)聘期内享受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按12个月发放,含完成规定100学时的课时酬金,超过100学时后的课时酬金据实发放)。
(二)享受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三)学校根据其承担科研项目的层次和级别,按照校内科研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的科研配套或资助经费。
(四)学校优先资助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出版学术专著等。
(五)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视情况为其配备科研助手或工作秘书。
(六)关于100学时内的课时酬金、超课时酬金、超过规定积分以外的教学科研业绩等,与学校校聘岗位的管理办法一致。
          聘后管理  
(一)实行合约管理。“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属于流动岗位,聘期为4年,分2段聘任,首次聘期为2年,考核合格的,续聘2年;考核不合格的,市教委将撤销其“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称号,并终止拨款。聘任期满后,聘任合同自然终止,根据情况再确认是否续聘。
(二)“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如有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触犯刑律,或在申报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市教委将撤销其“巴渝学者”特聘教授称号,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特聘教授津贴,并由学校解除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
          工作程序及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附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成果目录及代表性的学术论文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等资料寄我校人事处或相关学科联系人。提交材料请注明本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和E-mail地址等。
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400074
联系人、电话及E-mail:
向中富,13908319622, qlx@cquc.edu.cn
甘 超,0086-23-66625000, rsc@cquc.edu.cn
传真:0086-23-62650561
网站:http://www.cq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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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邮件中注明应聘职位名称,并注明该招聘信息来源于www.chinaedunet.org 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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