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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发布日期:2022-11-01-招聘岗位: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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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坐落在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山西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成立于1985年,隶属于山西省教育厅。

学校秉承“至诚至信,至善至美”的校训,坚持“创新驱动、深耕改革、产教融合、强化特色、开放办学、创建名校”的办学思路,遵循“德行为本,能力为重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知行合一,持续发展”的职业教育理念,全面提升内在品质和社会影响,不断提升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发展后劲,实现学校全面可持续发展。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郁,现有教职员工430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12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名,“三晋英才”11名,山西省教学名师1名、山西省青年教育专家5名、山西省“双师型”教学名师10名、山西省“双师型”优秀教师17名、山西省青年教育(教学)专家9名,省级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者24名。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达100余人,建成了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双师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教师发表学术论文、主编部级核心教材、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等均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曾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山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3项,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8项,山西省百部(篇)工程一等奖4项、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等。

建校70年来共向社会培养输送6万余名财经专业人才,培养各类财经干部14余万人次,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在教科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详见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6.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校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双一流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引进待遇

1.编制:入事业编制。

2.职称及薪资:博士研究生入校后两年内免教学工作量考核,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副教授(七级)绩效工资标准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两年后按照本人职称级别和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工资标准,学校连续三年每月发放人才奖励绩效。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有关规定确定。按照现有标准完成学校考核任务,年收入不少于25万元。

高校教授入校后一年内免教学工作量考核。分别按照专任教师岗位教授、副教授的绩效标准发放;一年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高技能人才入校后一年内免教学工作量考核。正高级职称按照专任教师岗位教授的绩效标准发放绩效工资;急需紧缺型高技能人才根据实际考核情况确定为副教授标准绩效工资。一年后均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绩效考核。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3.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

人才类别
科研启动经费
安家费(税前)
博士研究生
双一流大学双一流专业
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含)
理工30万元
70万元起
文科18万元
普通大学
理工20万元
60万元起
文科12万元
高校教授
博士教授
理工20 万元
文科12 万元
80万元起
硕士教授
40万元起
高技能人才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取得博士学位
理工 20 万元
文科 12 万元
80万元起
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40万元起
双一流硕士研究生
/

4.配偶安置:根据学校相关人才保障政策执行。

5.符合山西省、太原市有关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晋工作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引进人才享受政府给与的各类奖励、补贴和经费等。

6.引进高层次人才在产业学院、合作企业从事科研工作,在产教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和贡献的,可以享受企业提供的奖励绩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招聘邮箱:sxczrs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2022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姓名-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3.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自荐表》(附件1)扫描件(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硕士和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个人简历、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4)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

(5)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二)资格审查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未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最低合格线为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人事部。

联系人:刘老师、程老师

咨询电话:0351—6585938

监督(举报)电话:0351—6583321

学校官网:https://www.sxftc.edu.cn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1日

附件: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