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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公告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被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3名二级学院院长。兹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任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学科专业条件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相关学科专业条件要求
1 交通运输学院院长 从事交通运输工程及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2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院长 从事建筑学、城乡规划及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3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院长(拟调整组建) 从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及相关学科专业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组织管理能力,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全局观念、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业绩突出,近5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取得高水平成果。

4.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或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担任过副教授或业绩特别突出且在国家双一流大学担任副教授及相当职位,且担任过院、系、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或科研中心负责人等职务。博士生导师或有海外1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优先;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曾在海内外著名大学优势学科领域学习工作,且在科研团队、教学团队担任负责人者优先。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相关待遇

具体待遇面议。应聘人员可推荐本学科高水平学术团队成员共同入职,引进团队成员享受相应人才待遇;作为优秀团队引进的,学校为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以及其它相关配套条件。应聘人员也可以在入职后根据需要招聘引进或遴选培养组建团队。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填写应聘表,并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需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重要成果和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报名邮箱zgg@fjut.edu.cn

2.考核。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入围人选;对入围人选的业务水平和德才表现等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3.聘任。确定的拟聘人选按相关规定经公示无影响任职问题后,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后再发文聘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老师  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32,22863042

E-mail: zgg@fjut.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组织部或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学 校 网址:www.fjut.edu.cn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公开招聘二级学院院长应聘表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