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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工程学院学科带头人招聘启事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是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6年清末著名乡贤名士陈璧、孙葆瑨、力钧,著名闽绅林纾、末代帝师陈宝琛创办的“苍霞精舍”,解放前为享有盛誉的“福建高工”。办学以来,先后为社会输送了20多万各级各类人才,校友遍及海内外,在建筑、机械、电子电气等各行业做出不凡贡献,被誉为福建“建筑业的黄埔军校”、“机电工程师的摇篮”。

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现有旗山、鳝溪等校区,占地2074.8亩。设有17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15个硕士点,其中含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机械工程、城乡规划学等6个学术型硕士授权一级学科和机械、能源动力、电子信息、工程管理、法律、翻译、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在校生共21000余人,其中在读硕士研究生1500余人。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博士近600人;拥有一批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

学校现有电子信息与电气技术实验中心、土木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国家级教学实践平台6个,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造价等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城乡规划、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知识产权、工业设计、工商管理、交通运输、建筑学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或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12个,专业认证评估通过数居省内高校第二、全国同类高校前列。

学校主动聚焦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需求,拥有省部级以上科研创新平台47个,科技创新成效显著。2014年以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00多项。科技成果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40多项。

“十四五”期间学校围绕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更名为“大学”、推进“申博”三大目标着力实现学校内涵式发展。

一、招聘岗位

单位 专业或方向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类专业/化学化工或机械类专业
电子电气与物理学院
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施工技术与信息化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土地资源管理/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学院
市政工程/环境科学/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交通运输学院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工程/工业工程/物流管理/测绘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科学与数学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物联网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统计学/计算数学/智能科学与技术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相关专业
管理学院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会计学/审计学/公共事业管理
互联网经贸学院
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学
人文学院
广告学/新闻学/翻译学/商务英语/汉语言文学/网络与新媒体
法学院
知识产权/经济法/诉讼法/民商法/法理学/国际法/社会法
设计学院
设计学/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或技术/艺术设计史/动画设计/电影学/戏剧戏曲学/机械工程/信息技术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2、学风严谨,为人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为学校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贡献。

3、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引领性与创新性构想。

4、学术造诣深,科研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或协助指导培养研究生的工作经历;近5年内取得高水平成果(高水平论文、著作或发明专利等)不少于3项;具有承担或组织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项目,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经历。

5、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善于培养青年人才,能发挥核心作用,带领教学科研团队攻坚克难。

6、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和业绩突出或有海外留学或海外访学(1年以上)经历者学历学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7、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三、招聘岗位相关职责

1、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较好完成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2、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科学研究与教学研究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重点建设项目。

3、主持或参与学科硕士点或博士点建设工作。

4、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组织新研究方向以及创新团队,在2-3年内能组织力量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形成特色研究方向和重要成果,提升本学科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5、协同学校引进本学科杰出人才,培养青年教师,做好本学科学术梯队和教学团队建设。

四、招聘人才类型和相关待遇

凡属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范围之内的省外、海外引进人才,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享受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发满5年。高水平领军人才和杰出人才生活津贴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4000元不等的相应待遇。

各类高水平优秀人才具体相关待遇如下:

人才类型 待遇
中国两院院士、学部委员、同类国(境)外院士
1、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120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50万元/年;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创新长期项目)
1、入编:岗位奖金不少于80万元/年,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不入编:年薪不少于100万元/年;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2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60万元;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0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200万元。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40万元;
2、安家费和住房补贴一事一议,未购房前提供200平方米精装别墅一套(供本人及配偶居住,无产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项目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35万元;
2、安家费不少于5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100万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5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150万元。
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全职项目)、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
1、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岗位奖金24万元;
2、安家费不少于30万元,住房补贴不少于70万元;
3、自然科学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300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配套经费不少于75万元。
作为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引进的博士生导师、教授
1、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分别享受每年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2、安家费20万元;住房补贴48~58万元;
3、科研启动费工科50~300万元、理科40~100万元、文科35~75万元。
4、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职称的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子课题、重点项目以及相当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主持人或第一执行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哲学社会科学奖获得者
1、聘为苍霞杰出学者、苍霞特聘教授、苍霞青年学者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以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外,同时分别享受每年10万元、7.5万元、5万元的工作津贴;
2、安家费10万元;住房补贴35~40万元;
3、科研启动费工科30万元、理科20万元、文科10万元。
4、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备注:
1、团队引进、业绩特别突出者及特殊人才((含留学归国人才)的待遇可视引进人才具体情况面议。
2、在一级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力学、建筑学、测绘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艺术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化学、系统科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中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的引进人员享受我校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每人每年人民币24万元的特聘教授奖金;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75万元。),同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安家费和住房补贴等,同类待遇就高从优不重复)。
3、高层次人才入校后除享受学校提供的以上相关待遇外,另视个人具体情况享受学校业绩贡献奖励。
4、学校根据应聘者的学术成就推荐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国家特支计划”等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后享受国家配套待遇。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福建省领军人才资助计划”、“福建青年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后可享受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50118

联 系 人: 傅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863042

传    真:0591-22863047

学校网址:www.fjut.edu.cn

E-mail:rsc@fjut.edu.cn(投递简历邮件主题: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010-84842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