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深圳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由中国矿业大学创办的科研机构,2021年10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深圳市事业法人单位,实行非财政资助市场化运行机制。研究院主要围绕城市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人工智能、先进制造、大数据、卫星遥感、地下工程及未来技术等领域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一)院长1名
1. 岗位职责
(1) 全职在深圳工作,全面负责深圳研究院建设与运行。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按照建立新型研究机构的模式,运用市场化机制自主聘用人员、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建设以科研为主的人才队伍,积极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成为学校人才聚集的新高地;
(2)聘任到我校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相应的岗位职责;
(3)负责研究院经费保障工作。研究院建设前三年,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运行经费支持;三年后,各项经费按照市场机制由研究院自筹;
(4)完成学校和研究院理事会交办的有关深圳研究院其他工作任务。
2. 任职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爱国奉献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师德师风优良;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相应的教学科研能力;
(3)在本研究领域内取得同行公认的突出学术成就,是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青年学者推动相关学科领域发展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素质;
(5)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校外人员能全职到岗工作。
3. 工作待遇
(1)聘任到我校相关学科专业技术岗位并经履职考核合格,按学校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
(2)聘任人员如符合深圳人才政策,可申请办理享受深圳市相关人才待遇(研究院现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9号,深圳虚拟大学园);
(3)特别优秀人才,可实行“一人一议”。
(二)专职副院长兼驻深圳虚拟大学园首席代表1名
1. 岗位职责
(1)全职在深圳工作,协助院长做好研究院日常管理工作;
(2)担任学校驻深圳虚拟大学园首席代表,负责代表学校及深圳研究院协调对接深圳市政府、虚拟大学园及合作共建单位;
(3)根据研究院工作规划,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完成学校和研究院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我校副处级及以上管理干部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职工。
3. 工作待遇
保留校内原职级,薪酬待遇由深圳研究院自行确定。
1. 个人报名;
2. 资格审核;
3. 面试和考察;
4. 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公示;
5. 发文聘任。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
2. 提交材料:个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公开招聘深圳研究院负责人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科研成果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以上材料电子档请发送至zzbu@cumt.edu.cn,邮件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博士研究生招聘网”。
3. 联系方式:学校党委组织部 齐宪涛,电话:0516-83590053,15905202949。
热忱欢迎加盟中国矿业大学深圳研究院!
中国矿业大学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