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人才优惠政策及待遇
西南石油大学引进国内人才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为了加强师资录用及人才引进工作,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层次的进一步改善,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尽快建成一支适应学校专业和学科发展需要、满足办学规模、结构优化、数量合理的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十二五”规划,特制定西南石油大学引进国内人才实施办法。
《西南石油大学引进国内人才实施办法(暂行)》中所涉及安家补贴均为税前待遇。
一、总则
1、引进人才基本原则:按需引进、急需优先、兼顾长远。
2、引进人才重点:学校正在加快建设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学科、学术梯队、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正在建设发展的新兴学科、新专业所急需的学科(专业)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
3、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学术道德,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讲授任务;身体健康,能全身心地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二、相关优惠待遇
学校引进国内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享受下列相应优惠待遇:
1、引进杰出拔尖人才
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1)提供安家补贴30~100万元(税前);
(2)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资金:理工科类 50~200万元,人文社科类20~50万元。
2、引进优秀学科带头人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新世纪优秀人才、四川省教学名师、省(部)学术与技术带头人、省级特聘教授等(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1)提供安家补贴20~30万元(税前);
(2)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和实验室建设资金:理工科类20~1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30万元;科研启动费实行项目申报制。
3、引进学科骨干人才(一般为教授,年龄原则在40岁以下)。
(1)提供安家补贴10万元(税前);
(2)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理工科类10~15万元,人文社科类4~6万元(税前);科研启动费实行项目申报制。
4、紧缺专业优秀博士、博士后(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1)紧缺专业优秀博士、博士后提供安家补贴8万元(税前);
(2)协助各类科研项目的申报并提供相应经费支持;
(3)其他待遇与学校同职称、同条件教师一致;
5、学校急需的其他人才
对学校急需的其他人才,根据实际情况,由各学院向人事处提交报告,经人事处讨论、审核,确认是否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报主管校长审批。
三、引进程序
1、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专业设置、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经本院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在每年9月将次年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人事处。
2、人事处审核各单位提交的人才引进计划,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在网上发布信息,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3、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审、考核和试讲,并将录用报告(紧缺专业须注明,参见附件)、考核和试讲材料及个人相关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职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论著及科研成果证明,各大检索收录证明,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一起提交人事处。
4、人事处审核并确定优惠条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5、经学校主管校领导同意后,人事处负责办理聘用协议等有关手续,并负责科研启动费申报、审批及管理;各学院负责聘任及工作安排。
6、引进人才应履行聘用协议中各项协定,认真完成岗位职责。学院对引进人才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校人字[2009]4号文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