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我校宜宾校区党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岗位、名额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人员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大学2023年4月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及待遇
按人事代理(非事业编制)方式招聘。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档案须转入我校管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校内在编同类人员执行;按相关规定购买成都市社会保险、缴纳公积金。
四、应聘程序
1.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应在3月27日14:00-4月1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06)进行报名。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提交应聘申请。请务必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报考者网上缴费、参加笔试、面试时核对身份的依据,因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或姓名和身份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缴费、打印准考证
核对报名岗位无误后,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于2023年4月17日10:00前登陆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306)完成缴费。
在4月18日-4月21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考核办法
本次招聘如因不可抗力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包括笔试、心理测评和面试。
考核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 面试总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1科,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高校工作人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五大内容以及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识面。
3.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于将在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公布笔试成绩后1个工作日内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为:查分申请+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至邮箱renshi@mail.xhu.edu.cn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将在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我校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
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按学校通知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带齐以下材料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⑴《岗位申请表》2份(请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⑴-⑶项。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我校根据报考人员在《岗位申请表》上所留联系电话在面试资格审查当日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我校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若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且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心理测评
取得面试资格人员于面试前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择优录用的重要参考,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报考者保密。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七、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安排
体检在西华大学指定的医院进行。
九、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公示结束后,应届生应在1个月内和我校签订就业协议,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应于2个月内来我校报到,逾期我校保留取消相关岗位的权利。
十一、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招聘主管部门:西华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冯老师、韩老师、谭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028-8772356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610039
人事处网站:http://rsc.xhu.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人事处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
2.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18:00
附:西华大学2022年4月宜宾校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部门 | 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范围 |
其他条件要求 | 联系方式 | ||
---|---|---|---|---|---|---|---|
年龄和工作经历要求 | 学历 或学位 |
专业条件和其他要求 | |||||
宜宾校区党工委 | 管理 岗位 |
2 | 详见公告 | 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研究生学历 和硕士及以 上学位 |
1.专业不限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工作地点:宜宾校区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1-8939807 |
注:
1.本表相关的其他条件及要求请见本公告正文。
2.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及专业名称,须完全符合其所报岗位“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
西华大学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