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及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
为适应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成就或学术水平将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层次,其中第一、二层次可采用“共享”方式聘用。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层次: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3、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4、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
第三层次:
1、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4、教授、博士生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第四层次:博士后、博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岁。
★高层次人才引进对象待遇
1、住房与安家费
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房源并给予安家费补贴:
第一层次:提供18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60万元,此外按照甘肃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享受省上相关待遇。
第二层次:提供15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30万元。
第三层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给予安家费25万元。
第四层次: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及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15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安家费8万元。
2、科研启动费
学校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经费按学校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资助额度为:
第一层次:500万元(共享院士另议)。
第二层次:理工科50-300万元(共享人员另议),文科30-100万元(共享人员另议)。
第三层次:理工科30-100万元,文科20-50万元。
第四层次: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现状、需求及人才市场供求情况,对于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及学科方向以及紧缺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10万元;其他学科及专业引进的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5万元。
3、工资与岗位津贴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常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校内岗位津贴。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及待遇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为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人才。
★ 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待遇
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每年享受24万元(税后)工作津贴,聘任期间根据需要由学校提供临时住房(配备相应的基本生活设施),由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及合作课题组承担专家来校工作的往返路费,学院要为专家提供工作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并配备工作助手。此外按照甘肃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享受省上相关待遇。
第二层次柔性引进对象每年享受15万元(税后)工作津贴,聘任期间根据需要由学校提供临时住房(配备相应的基本生活设施),由学校相关部门、学院及合作课题组承担专家来校工作的往返路费,学院要为专家提供工作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此外按照甘肃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享受省上相关待遇。
备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