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等学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经过70年的发展,学校已经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重点、工会干部培训为使命、稳步发展研究生教育、做精做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格局,是我国劳动关系与工会领域学科门类最齐全、最完整的大学。
学校现有北京海淀及河北涿州两个校区,设有15个学院(部),开设17个普通本科专业,覆盖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文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2013年学校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目前有劳动关系、工会工作、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四个专业方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立足工会,面向社会,服务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服务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劳动情怀深厚、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成我国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工会干部培训的最高学府、劳动关系和工会领域研究的高端智库。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部门 | 岗位 类型 |
岗位 职务 |
学历 要求 |
招聘 人数 |
专业要求 | 任职条件 | 拟开设课程/ 拟负责工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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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马克思主义学院(劳动教育中心) | 教师 岗位 |
中国近代史纲要教研室教师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历史学、中国史、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1.工运史、党史、现代史、世界史专业,应具有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 2.党史专业,有从事工会、工人运动、劳动关系、职工问题教学和研究经历者优先;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
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工运史、国际工运史、工会基础理论、马克思主义工会思想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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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专技 岗位 |
劳动教育中心专职副主任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哲学 |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备较强的研究分析、文案策划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发布会、高端研讨会、大型国际论坛等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流程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公关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工作责任心强; 4.具有党政机关、工会、高校、新闻媒体或大型国企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1.协助中心主任制定中心发展规划,负责规划实施; 2.负责中心研究项目的策划、组织与协调; 3.负责中心对外交流合作及媒体推广; 4.负责中心的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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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会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有党史、工运史、工会、劳动关系、职工问题教学和研究相关工作经历; 3.科研能力突出,独立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同等条件下,副高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5.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
工会学、中国工运史、国际工运史、马克思主义工会思想史等(科研为主型岗位)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3 | 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2 | 社会学、企业管理、劳动经济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平台经济和劳动过程研究方向;劳动关系理论方向; 3.科研能力突出,发表过2篇及以上权威期刊或8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研究方法、劳动关系理论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劳动关系系教师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社会学、工商管理、企业管理、劳动经济学 | 1.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后; 2.研究方向为劳动关系领域; 3.有海外留学经历,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优先。 |
劳动关系学、集体谈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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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诉讼法学、经济法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本科阶段原则上应为法学专业; 3.副教授需在法学类C刊发表文章2篇以上;教授需在法学类C刊发表文章3篇以上。 |
民法(一)、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5 | 经济管理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财务管理、会计学、金融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核心期刊讲师发文5篇及以上;副教授7篇及以上;教授9篇及以上; 3.熟悉拟开设课程。 |
基础会计学、投资学、税法、国际财务管理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劳动经济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研究方向主要为收入分配、就业、劳动力市场等领域; 3.在经济类C刊发表文章2篇以上,有权威期刊发文者优先考虑。 |
收入分配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劳动经济专题、消费经济理论与实践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
6 | 公共管理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经济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 3.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劳动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社会政策、地方政府学、公共政策、社会组织概论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7 | 社会工作学院 | 教师 岗位 |
青年学术骨干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 | 1.原则上符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第九条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引进条件: 目前正在主持国家级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省部级(政府规划类)及以上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得者(排名前3位);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社科基金重大攻关项目的负责人; (4)发表在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主持过国家级项目者。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有海外知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2.研究方向主要为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社会政策、社会发展等领域,或者有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经历; 3.在权威期刊发文2篇及以上,或者在C刊发文5篇及以上。 |
社会福利、企业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组织管理等 |
本岗位用于招录“优秀青年学术骨干” |
8 | 继续教育学院(劳模学院、培训中心) | 其他 专技 岗位 |
干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思想政治教育、成人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与经验,具备相关能力者优先。 |
承担继续教育学院(包括成人教育、劳模学院和港澳班)的教学教务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以及部分的行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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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 管理 岗位 |
干部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管理学、经济学、法学 |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2.熟悉国家政策和劳动法规政策,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沟通表达能力,办公软件操作熟练,能独当一面开展工作; 3.从事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或行政管理工作或有高校人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悉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优先。 |
1.协助处长开展人事工作,发挥参谋作用,为常规人事工作决策提供数据、资料支持; 2.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稳定及人才队伍的建设; 3.开展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实施人力资源系统管理、维护与更新; 4.负责人事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完善; 5.组织开展部门职责、岗位说明书的建立与完善; 6.负责组织年度部门目标签订与考核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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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科研处(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 |
其他 专技 岗位 |
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副院长兼采编与传播部部长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劳动经济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 | 1.具有高级职称; 2.具备扎实的劳动关系、工会或社会建设专业理论基础;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为人正直豁达; 5.具有党政机关、工会、高校、新闻媒体或大型国企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1.负责与劳动关系、工会、社会建设等相关信息或文稿的征集、编辑、加工处理; 2.负责劳动关系与工会研究院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传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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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资产管理处 (基建办公室) |
其他 专技 岗位 |
总工程师 | 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土木工程、规划类相关专业 |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有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熟悉学校基建工作程序及相关法规,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流程,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绘图软件和概预算软件; 4.具有较全面的建设工程专业知识和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5.具有较强的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全面协调能力。 |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大中型修缮)工程立项、设计、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1.组织校园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编制;2.对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负责的组织和优化;3.主持对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优化;组织研究确定重大设计变更;组织对重要工艺进行审查和论证;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4.负责制订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管理目标和控制措施,组织解决工程质量技术问题;5.负责学校基建立项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大中型修缮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技术咨询;6.负责基建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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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后勤管理处 | 其他 专技 岗位 |
卫生所医师 | 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 1.县级医院以上现职在岗医生,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能独立完成临床工作; 2.三级以上医院医生优先。 |
承担学校卫生所日常门诊、保健、健康体检、值班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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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中国职工电化教育中心 | 管理 岗位 |
制作部干事 | 大学本科及 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相关专业 | 1.具备较强的拍照、摄像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种大型活动的拍照、摄像任务; 2.熟练运用Photoshop等后期制图软件;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公关能力、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工作责任心强,能接受一定程度的加班和出差; 5.具有党政机关、工会、高校、新闻媒体或大型国企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
1.服从中心工作安排,独立或以团队形式完成来自全总、学院的拍照、摄像任务; 2.承担中心自有拍摄业务,如网络视频课程的录制等; 3.对拍摄完成的样片进行简单的后期处理; 4.必要时加班、跟随团队出差。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5月以后出生);
(八)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本科,高等教育各阶段学历均应取得相应学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应聘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心理测试、复试(试讲)、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请以通知为准。
(一)应聘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统一通过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http://yingpin.culr.edu.cn,实名注册后根据提示要求填写应聘表格,职位申请的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8日24时止。
应聘人员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应聘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材料。
(二)初试和心理测评。
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报名教师岗位的由学校各教学部门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应聘报名非教师岗位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综合能力考试。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初试前在全国总工会网站和中国劳动关系网站发布。
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统一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参加心理测试。
(三)复试。
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心理测试合格的人员,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复试(试讲)人员。复试(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3人的,中止该岗位的招聘。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到所在单位考察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业素质、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查阅个人档案。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未达到本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的,不能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
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人才引进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除国家和上级单位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的基本待遇外,学校对引进的优秀青年学术骨干根据《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给予优惠待遇如下:
(一)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后续科研经费视实际情况另行确定,经费原则上每年不低于科研启动经费;
(三)按实际受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内另行发放人才补贴10万元/年(按月发放);
(四)安家待遇:为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在聘期内按年度等额发放安家费50万元。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每位报名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岗位时需仔细阅读申报岗位的招聘要求,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要求一致。
(二)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注明常用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且在招聘期间确保畅通,因电话、邮箱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整个招聘流程中的各类考试、测评等不指定教材、参考资料,不组织相关培训、辅导,请广大考生毋信社会机构宣传,以避免个人损失。
(五)网络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5210802674。
咨询电话:010-88561711,010-88561805。
监督电话:010-68592023。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