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15日学校简介 | About us (http://www.yxc.cn/)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本科院校,坐落于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鲁迅故乡——浙江绍兴。学校拥有稽山、镜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000亩,下设英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西方语言学院、国际商学院、网络传播学院、酒店管理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大学国际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开设英语、日语、韩语、法语、西班牙语、德语、俄语、意大利语、阿拉伯语等9个外语语种和36个普通本专科专业,是浙江省开设外语语种多,外语人才培养规模大,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本科外国语学院。

国际商学院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本专科专业,拥有全日制在校生4000余人,历年毕业生的就业率均为99%以上。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综合实力,不断加强学院的内涵建设,推进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本科高校建设,特向社会公开诚聘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具体事项如下:

校园风光

一、诚聘计划及要求

门类 学科专业要求 人才分类 数量 备注
经济学 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统计学等应用经济学领域的教学和研究 学科带头人 1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学科方向带头人 6 ≤5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普通专任教师 13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③或科研能力较强、英语水平突出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④或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男:年龄≤65周岁;女:年龄≤62周岁;退休返聘博导、硕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管理学 主要从事企业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民营企业投融资、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酒店管理等工商管理领域的教学和研究 学科带头人 1 ≤55周岁,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学科方向带头人 6 ≤55周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普通专任教师 13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③或科研能力较强、英语水平突出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④或退休返聘高职称教师(男:年龄≤65周岁;女:年龄≤62周岁;退休返聘博导、硕导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待遇政策

(一)解决事业编制

引进人才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交纳“五险一金”,进校工作半年后经考核合格,学校负责落实事业单位编制。

(二)提供终身免费住房一套,并且发放安家费3-5万元

引进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学校免费提供经装修的13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学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享受终身免费居住该住房的待遇。

引进其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在2013年8月31日前报到的,学校免费提供经装修的90平方米住房一套。在学校工作至法定退休年龄后,则享受终身免费居住该住房的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发放的安家费。其中,教授、博士副教授5万元;副教授、博士3万元。安家费主要以用于搬家和家具购置(也可委托学校购置)等,报到后一次性发放使用。

(三)提供科研启动资金5-8万元

引进人才凡有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预研课题的,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学校为其提供科研启动资金5-8万元。

引进人才凡申报的教学科研课题等立项和实施,按学校科研工作量考核奖励办法另行给予奖励。

引进人才担任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申报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等学校优先立项和推荐。

(四)为子女办理教育绿卡

根据绍市委人领[2012]6号文件《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绿卡办理细则》精神,市外引进人才(包括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市“330海外英才计划”人才;国内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才(不含中小学教师)可以为子女办理教育绿卡。持教育绿卡的引进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来市区就读时,可一次性选择就读学校,与本地学生一样享受省规定的免费政策。

图书馆

(五)工资待遇标准

引进人才实行年薪工资制。工资标准(税前)如下:

单位:万元

层次 教授 副教授 博士 硕士
其他更高层次人才 面议
担任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0万或面议
担任重点学科带头人 22
担任重点学科方向带头人 18 14
担任新专业建设负责人 18
博士 16-14 13-12 11-9
其他学历(学位) 14-12 11-9 8-5.5
退休返聘 面议

(六)特殊人才待遇

1、凡正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获得者、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其住房、工资等待遇采取“一人一策”办法确定。

引进人才,其配偶要求在学校安排工作的,可酌情安排相应岗位。

不属本计划引进的其他人才,包括年龄不符合的,其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或视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含高级技师)且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及其以上人才,还可以根据《绍兴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绍市委办发〔2012〕20号)文件,申请争取绍兴市政府的住房保障政策。具体详见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gov.cn/content/20120508000007/20120508000051.html

(七)合同期

引进人才首期聘任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的合同服务期限为8年。

三、应聘要求

1.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传真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亦可由同行专家或亲友代为推荐; 

2.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博士期间学习成绩和博士论文题目、自我评价、奖惩情况、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硕士(博士)毕业证及硕士(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可以获得学位的证明)、学习成绩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 

(2)主要学术成就: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目录一份;获奖情况; 

(3)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4)配偶及子女情况。 

求职材料要尽可能详实,个人求职材料不退,请自留底本。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会稽路428号  邮编:312000

E-mail:mli302@163.com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

联系人及电话:国际商学院  李老师  电话:0575-88346880   18967587800   赵老师  电话:0575-88336191   13757590575

传    真:0575-883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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