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时间:2016年03月22日访问量: 次学校简介:
沈阳医学院成立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占地面积56.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6.9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5亿元,馆藏图书116万余册。
目前,学校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9名院士进站工作。现有辽宁省提升高等学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市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9门,省教学名师8人。
学校现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5个本科专业和14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640人、教职工4220人。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5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25项,荣获省市科技进步奖49项。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均为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作为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学校坚持“和谐、活力、现代”的办学理念和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地方高等医学院校。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热切期盼有志之士来沈医创业发展。
沈阳医学院2016年招聘学科带头人、优秀博士公告
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期间,沈阳医学院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启动“150计划”和“百人计划”,校本部引进和选留150名高层次人才,两所附属医院分别引进和选留100名高层次人才。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和相关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1.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第二层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专家组组长、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
第三层次:“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
第四层次:承担过“973计划”项目,或“863计划”项目,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科研等项目,或近三年SCI影响因子累计40分及以上,或单篇达7分且累计20分及以上。
第五层次:在教学、科研和科技开发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近三年SCI影响因子累计7分以上的人才,以及学校紧缺专业急需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2.数量和年龄要求
学科带头人的引进不受数量限制。
第一层次人才无年龄要求;第二、三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5周岁以下,第四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50周岁以下;第五层次人才原则上要求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学科带头人待遇
引进的学科带头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待遇详见沈阳医学院网页“人才招聘”专栏《沈阳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规定》。
(二)优秀博士
2、年龄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国外留学经历或业绩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相关待遇:招聘的优秀博士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对于应聘校本部岗位未达到学科带头人条件的优秀博士,有SCI文章收录且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的,经学校组织考核合格奖励3万元。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1、报名:有意应聘者可在沈阳医学院主页人才招聘栏下载《沈阳医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发送到shenyangmc@sina.cn(电子信箱),同时提供主要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博士)、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资格能力的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姓名+应聘学院名称+应聘岗位名称”,应聘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校通知本人,同时通知面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论文收录原件、项目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形式为“自我介绍+试讲+答辩”。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掌握、科研能力水平、个人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4、体检与考核: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沈阳医学院人事处(机关楼301室)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联系电话:86-024-62215618、62215705
联系人:张老师、高老师
电子信箱:shenyangmc@sina.cn(投递简历邮件主题为: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姓名+应聘学院名称+应聘岗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