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登时间:2016年03月08日访问量: 次山西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第一类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及讲座教授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二类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入选者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别: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及其他相当层次的人才。
第四类别: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一定学术成果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第五类别:国内外博士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请登录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阅。(http://rsc.sxufe.edu.cn/)
三、相关待遇
全职引进待遇见下表,非全职引进待遇根据引进类别、工作时间的长短和具体工作任务,由双方面议确定。对于符合国家及山西省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学校将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为其申请落实国家、山西省的相关政策和待遇。
引进类别 | 安家费 (含购租房补贴) | 科研启动费 | 校内岗位绩效工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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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别 | 100万元 | 100万元 |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面议。 | 按照山西省人才引进的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意愿办理配偶随调或帮助安排适当工作。 |
第二类别 | 50万元 | 50万元 | 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面议。 | |
第三类别 | 40万元 | 20万元 |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聘用条件确定岗位层次和等级,执行对应标准的校内岗位绩效工资。 | 配偶具有的专业技术职务或学历学位符合山西省人才引进配偶随调条件的,可办理随调、聘用;不符合的,可采用编外聘用的形式安置 |
第四类别 | 30—35万元 (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的人员一般为35万元,副高的人员一般为30万元) | 10万元 |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聘用条件确定岗位层次和等级,执行对应标准的校内岗位绩效工资。 | |
第五类别 | 25万元 | 5—10万元 (基础科研启动费5万元+科研成果奖励 | 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聘用条件确定岗位层次和等级,执行对应标准的校内岗位绩效工资。 |
四、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 山西省太原市坞城路696号 山西财经大学人事处 邮编:030006
电话:0351-7666172 电子邮箱:rsc_sxufe1951@163.com (邮件标题:中国研究生招聘网+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