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年04月11日招聘办法|Recruitment Approach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即签订协议。 

  2、硕士研究生:

  (1)笔试、试讲和考核 

  资格审查结束后,每个招聘职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采取试讲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数时,采取笔试、试讲和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占35%,试讲占35%,考核占30%。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等。当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5倍时,按笔试成绩1:5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试讲主要测试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教材的把握能力和处理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等。考核主要包括:学业成绩、在校奖学金情况、现实表现情况、其他技能(包括外语、计算机等)、实际工作能力等。笔试、试讲、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2)体检、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及莱芜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4) 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试讲、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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