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学院人才人才引进政策
一、优厚的人才引进政策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计划入编,并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主要如下:
序 号 | 引进人员类别 | 安家费(税前) | 年龄要求 | 住房(税前) | 科研启动经费 | 工作电脑 | 家属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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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简称“国家特支计划”,也称“万人计划”)入选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 入选者、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 | 60万元 | 55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2 | 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级高校教学名师、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 55万元 | 5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3 | 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者 | 50万元 | 5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4 | 同时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 45万元 | 55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5 | 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 40万元 | 55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6 | 具有行业工作经历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 38万元 | 5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7 | 具有副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 35万元 | 5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8 | 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 32万元 | 4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9 | 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者 | 30万元 | 40岁以下 | 学校按每平方米2500元给予住房补贴,其中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人员按90平方米给予补贴,博士按70平方米给予补贴。 | 理工类6万元;人文社科类4万元 | 1台(所有权属学校) | 可安排配偶到学校工作 |
10 | 紧缺专业硕士 | 2万元 | 35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为45周岁以下) | 无 | 0.5万元 | 无 |
其他待遇:
1.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百色学院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按月发放。即:二级教授2300元/月;三级教授1900元/月;四级教授1500元/月;博士1000元/月,如学校今后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2.学科带头人津贴:高层次人才属于学校学科带头人,给予发放工作津贴。具体按照《百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百院字〔2012〕6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学科带头人800元/月,如学校今后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学术带头人津贴:高层次人才属于学校学术带头人的,给予发放工作津贴。具体按照《百色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百院字〔2012〕6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学术带头人300元/月,如学校今后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专业负责人津贴:高层次人才属于学校专业负责人的,给予发放工作津贴。学校每年向专业负责人提供1万元、向专业主干课程负责人提供0.5万元的专项资助经费。
5.“双师型”教师津贴:属于学校“双师型”教师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发放“双师型”教师津贴,具体按照《百色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百院字[2011]59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具有正高职称600元/月,副高职称400元/月,中级职称200元/月,如学校今后有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注)紧缺专业:待定。
二、良好的人才成长平台
(一)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及奖励
1.校级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按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2.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科研资助项目的配套经费标准:
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第一承担单位)1:2,(合作单位,包括子项目)1:1.5;国家级一般项目(第一承担单位)1:1.5,(合作单位,包括子项目)1:1;省部级项目(第一承担单位)1:1,(合作单位,包括子项目)1:0.5
说明:项目类别以《百色学院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为准。
3.厅局级(含厅局级)以上自筹经费纵向项目的配套经费,参照当年同类资助经费项目所获得的经费额度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标准为:国家级项目最高配套经费额度为15000元,省部级项目最高配套经费额度为8000元,厅局级项目最高配套额度3000元。
4.横向项目按实际到账经费按1:0.5配套。
5.其他项目配套经费额度按相应文件规定执行.
以“百色学院”为作者单位发表的高级别学术论文,按照论文发表(收录、转载)刊物的级别,给予2000元至100000元不等的奖励。以“百色学院”为作者单位出版的论著(专著、编著、译著),按出版社级别均可获得3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奖励。
此外,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结项获奖,以及专利、软件著作权及应用成果获奖等等,学校均按项目经费的比例、获奖级别分别给予奖励。
(二)人才工程资助平台
学校实施“名师工程”、“骨干教师发展工程”、“青年教师成长工程”、“特色研究团队支持计划”、“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等人才工程,以强大的资金大力支持教师的学术研究,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有关资助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资助条件 | 资助经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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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工程 | 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满足规定的科研条件 | 10万元 | 其他详情请咨询 |
骨干教师发展工程 | 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满足规定的科研条件 | 6万元 | |
青年教师成长工程 | 具有中级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满足规定的科研条件 | 2万元 | |
特色研究团队支持计划 | 以现有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为依托组建,满足规定的科研条件。 | 每个团队20万元 | |
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 |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讲师职称,满足规定的条件 | 学校资助双师型教师的培训费用1万元 |
三、继续教育平台
学校每年均制定教师继续教育计划,资助教师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让教师外出访学进修,提升教职工学历、职称结构,加快人才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