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学历结构和职称结构,组建一支高水平的
教师队伍,加快学科建设速度,提
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促进学院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引进 高层次人才做如下暂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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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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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聘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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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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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聘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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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服务期5年。学院提供120平方米左右房源,并提供 10 万元住房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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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视专业和所带项目情况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 ~ 1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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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经考核,可享受副教授院内津贴(具有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经考核可享受教授院内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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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初次聘任期为 3 年,初聘期间,每月享受博士专项补助 15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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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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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 35 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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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根据个人业绩情况,经考核内聘为讲师,并享受相应的院内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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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初次聘任期为 3 年,初聘期间,学院安排临时住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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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聘者按相应条件须提供:①个人基本情况(含学习及工作简历),②学历(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③配偶及子女的基本情况,④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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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E-mail 主题格式:学校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位名称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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