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以辅导员招聘公告为准),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高层次人才年龄按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
3.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4.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附件:
1、《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各单位教学科研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2、《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各单位教学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汇总表》
4、《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非教学单位专技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6、《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附属单位教学岗位进人计划汇总表》
注:投递简历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研究生招聘网 http://www.100zp.com